組織系統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本公會依據工業團體法成立,係由領有水管承裝商執照業者加入組成會員,由各辦事處依本會章程規定,按會員比率選舉區公會出席代表,由出席代表票選理事廿七 名,監事九名組成理、監事會,負責業務之決策與監督事宜。理事會票選理事長一人,綜理會務及主持理事、理監事聯席會議,其下設總務、財務、業務、企劃四組 分別執行代表大會、理監事會所決議之工作。監事會監事九名、先選出常務監事三名,再由常務監事互推監事會召集人,主持監事會,監察本會會務。並於全省設辦 事處,由會員票選委員組織委員會,選舉主任委員綜理辦事處會務。為促使水管工程工業技術水準提升,以確保工程品質,聘請各目的事業單位主管,及社會學有專 長人士成立技術研究發展委員會,共同研究有關自來水管工程改進更新。